对于劳务派遣,有些人还是很陌生的,先来讲讲什么是劳务派遣吧!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给付劳务。
这段话比较绕,给大家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假如劳务派遣单位是A,用工单位是B.那么劳务派遣就是指员工和A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A把员工派到B那,听B指挥,给B干活。
劳务派遣明白什么意思了,接下来说说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1.形式范围:
劳务派遣形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简单来记一下,劳务派遣用工大概就是“临时工”、“帮忙的”、“替班的”。还要记住一点,续存时间超过半年就不叫“临时工”了哦!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要记得,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录用小时工滴!
2.数量范围: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有限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人数要≤(单位里合同工人数+劳务派遣人数)×10%
3.其他范围:
不能往自家派遣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兔子不吃窝边草,劳务派遣也一样,不能往自己家里派啊!还有,劳动者也是有脾气的,只能一派,没有再二再三,懂了吗?
接下来该切实讲讲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了。
(一)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义务
不能蒙骗劳动者,把工作情况说清楚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其实就是要和劳动者说明“去哪工作?干什么?干多久?”,不能把人蒙骗过去。
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听你指派是有条件的,必须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工资得按月支付。工作有保障,工资有保障,任君指挥。
无工作期间照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
3.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的生活要有保障,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不能不管不顾,要按月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费用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能合起伙来蒙骗劳动者啊!劳动者挣点儿小钱儿怪不容易的,所以协议要告知,工资要给清,收费用不行!
(二)用工单位义务
实事求是,该多久是多久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这用工单位可不能耍小心眼儿,该签多久签多久,要实事求是。
还要强调一下,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杂七杂八的费用。
(三)劳动者的其他权利也要强调一下
同工同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这用工单位要注意啦!不能因为人家是外来的,就薄待人家,多干活不行,少给钱更不行!
2.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说白了就是,你们谁都不能欺负劳动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滴!
李小逾总结关键词之被派遣劳动者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
范围:“临时性(≤六个月)、辅助性或替代性”、兔子不吃窝边草、只能一派、不带“小时工”、不得超过总数的10%;
劳务派遣单位义务:“不得蒙骗、2年以上合同、工资月付,无工作给当地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