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在长沙学习的兼职女大学生小张爆料,只因自己未能及时回复经理信息被辞退还拒不支付工资,引众网友们热议。
1月24日,在长沙的女大学生小张想趁寒假找一份
兼职工作,于是在当地某一家人人乐二搂的“爱巴爱麻”游乐场找了一份工作,就是在儿童游乐场里做导玩员,负责检检票,帮小朋友们戴手环、消毒之类的。
工作性质是月工资3000元,一天上班一天休息,早上8点上到晚上10点。
到第6天也就是1月29日下午,当日小张恰好是休班时间,而游乐场女经理却要求小张调一下班,而小张表示自己有事不愿意调班。
在与经理聊天期间,大学生小张手机没电了,又去了一趟厕所,中间有10几分钟没有回复经理的信息。结果打开手机一看,自己已经被辞退。
大学生小张便去店里去讨要这6天的工资,然而经理却说试用期是7天,小张只工作了6天,由于不够试用期不发工资,小张很不理解,自己干工作了,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报酬,于是问经理有没有书面的协定,经理说在入职时口头承诺过。
而联系与小张聊天的女经理,女经理却说先让找小张自己想清楚为什么被辞退,上班看手机、不认真负责,还不服从领导等。
从聊天记录看,经理要调班,而小张不太乐意,说自己恰好休息日有事,而经理坚决要调班“我调班还用得你同意?”“你上班还是我上班?”“根据本人的时间你还来上班干什么?”,单从这些话来看纯有一些官僚作风,我是你上级要你干啥你就要干啥!如果平时工作对女大学生不满可以批评,但仅凭没有及时回复信息就辞退员工有点不合适,况且单方面辞退又不发应得的工资有点让人难以接受。
如果双方都能相互理解,相互体凉,并且委婉地说明调班情况,耐心地协商,也许不会出现这么不愉快的事。
同时也提醒一下兼职的大学生们,入职之前一定要有劳动合同,不要只听口头承诺,以防出现纠纷。
还要提醒一下大学生们,暂不说上级的态度如何,就自己而言一定要珍惜工作的不易,要遵守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把工作干好,并且要顾全大局,自己的私事最好服从公事,学会大度,学会变通,才会有立足之地并且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