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过去的暑假中,工大学生朱宏(化名)感觉既充实又委屈。充实的是,他假期兼职,取得了还不错的业绩;委屈的是,老板竟然隐瞒他的业绩,少给了他提成。本来以为兼职被“坑”还只是个别现象,没想到一打听才发现,身边兼职的同学几乎都有被“坑”的经历。“就当是吃一堑长一智吧。”朱宏并没有找老板闹,而是把这段经历当做对自己的历练。
他被“坑”了!
老板隐瞒货单 大学生少拿千余元提成
朱宏是湖南工业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的一名大四学生。今年暑假,他应聘成为九天国际广场一家帆布鞋品牌的兼职销售。
上岗前,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根据约定,商家每月向他支付500元底薪,并根据业绩发放一定提成,每月销售超过200双,还能获得500元奖金。
7月13日,朱宏正式上岗,由于工作认真,他成功与长沙多家鞋店老板达成销售意向。但因为具体销售情况是客户直接与公司沟通,因此对于具体销量,他并不知情。8月初,老板告诉朱宏,一共销售150双鞋,并给了他200多元提成。
8月13日,一个月协议到期,朱宏得到了老板发的300元“额外”奖金。老板口头表示,将继续跟他续约,“如果8月份有客户来提货,提成还是照样给。”
几天之后,朱宏在公司的发货记录上发现,有一批货是发往自己曾经推销过的鞋店,但老板之前并未告诉他。他随后对客户回访时发现,这批货确实是他推销的。他找老板询问,老板告诉他:“可能由于客户资料存在偏差,下次客户过来进货时再给你算提成。”
朱宏准备离开公司时,又发现,公司正在对他7月份发展的一名客户批量发货。但老板并不承认此事。双方争论一小时仍没有结果,朱宏只得失望地离开公司。“起码有1000元钱的提成没拿到。”证实老板隐瞒业绩后,朱宏说。
他们也被“坑”了!
某班四成兼职生遇“坑” 竟无一人维权
就大学生兼职被“坑”问题,记者以湖南工大文新学院大三某班为样本进行调查。该班共有41名学生,有36人参与了这一调查。
这36人都曾做过兼职,其中有15人称自己曾被“坑”过,约占兼职人数的41.7%。8人结算工资低于预期工资;有3人表示,自己曾被要求加班,但却没有得到加班工资;1人因被用人单位员工指出偷工减料,被扣罚当日全部工资;1人底薪无故被减半;1人未按约定得到中餐补贴;1人遭遇中介拖欠工资。
36人中,有10人表示,尽管没被“坑”过,但他们觉得中介机构克扣太多,对收入并不满意。该班一位雷姓同学说,她曾经中介介绍在株洲一家居广场发传单,但她发现,那些没有通过中介的同学一天要比自己多20元工资。
而所有觉得自己被“坑”过的学生中,没有一人通过相关机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只能忍气吞声,以后再也不会做兼职了。”雷同学说。
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是他们没有维权的主要原因。该班伍同学说,去年寒假兼职时,底薪被老板扣了一半,但因为没签合同也就没有申诉了。“我觉得没必要,既浪费时间,又得不到结果。”
大学生兼职被“坑”的那些事 说好的奖励呢?
小江是湖南工业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今年暑假留校期间,经中介来到某家居城一沙发专卖店做兼职,双方口头达成协议:底薪一天70元,介绍客人进店3元一批,签单成功有30元奖励。
但结工资时发生的事令她非常气愤。“70元底薪缩水成了60元,提成竟然一分钱也没有。”江雅婧说,她介绍来的客人,店里的人却说是原本的熟客,不能算提成。“我当时好想把他给的60块钱甩掉,然后扬长而去,但这毕竟是我辛苦一天挣的血汗钱。”
说好的加班工资呢?
大学生文韬今年暑假期间也在一家披萨店找了份兼职。
“我比另一个女生要多上几小时班,老板说要给我加班费,但具体多少并没有说。”文韬说,工资是月结的,有时候晚上有客人喝酒,很晚才走,等他收拾好,差不多凌晨才能回到家。等到结工资时他发现,老板并没有给他发加班工资。事后他跟老板沟通,老板拒绝向他支付加班费。最终,文韬只得以离职结束了兼职。
兼职企鹅支招
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义务
发现问题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邱凌云觉得,大学生应尽量寻找正规的单位或公司实习。
他鼓励学生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另一方面,还应该保存工作服、工作证甚至工作日志等能够证明与对方发生过劳动关系的证据。一旦老板拒付工资或者发生纠纷,应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处分或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学生在兼职时最有效的维权方式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兼职者的劳动时间和内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防护。“绝大部分兼职者都没有保险,如果发生意外,实在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