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度过了一个学期,暑假来临对于大一新生来说,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但家住内蒙古赤峰的姑娘小奥(化名)却怎么也乐不起来了。原本想要找一份兼职工作赚点外快,却没想到被人带入了“骗局”,不仅钱没赚到,还背上了上万元的债务。
网上招兼职却将学生引入借贷骗局
小奥是长春某大学的大一学生,暑假临近,她和室友小慧想要赚点外快,就在网上加入了一个名为“长春大学生兼职群”的QQ群。“群里有人就在喊话,说招兼职刷单员,我以为就是类似于在网上购买东西,然后对方把钱再还给我们,刷网店的销量呢。”小奥说,带着这种想法,她与对方取得了联系,7月15日上午9点左右,她和室友小慧一同来到了高新区新星宇左岸小区,“到了之后有一个男生下来接的我们,具体哪栋楼我记不住了,但我能找到,在23楼。”
小奥说,自己和室友随后被领进了一间类似民宅的房间。“不是什么公司,也没有牌匾啥的,里面有个好几个女生,有一个自称叫王鑫迎的女生接待我俩的,当时就让我俩下载几个软件,说是工作需要。”小奥说,自己和室友在对方的劝说下,下载了“分期乐”、“优分期”、“趣分期”、“闪银奇异”等四个大学生贷款软件,还在对方的要求下,填写了一份“学加分”的贷款申请单。
“当时我整个人都是稀里糊涂的,对方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了,我没遇到过类似的事啊。”小奥说,因为自己填写不明白,后来手机就被对方拿走进行操作,就连手机接到的验证码,她也原封不动的念给了对方。小奥说,当天她利用这些借贷软件,一共申请下来了8500元钱,不过这部分钱都利用支付宝转给了对方。
骗钱不够还分期付款骗了手机
“她们一直跟我说,这些钱不用我们还,她们会定时把钱打到我们的卡上,利用我们的名头只是走个形式,不需要担责任的。”小奥说,除了贷出来的8500元钱,15日下午,一名男生还带着她们两个女生到了净月附近的一个信贷公司,利用“趣分期”分期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价值近7000元。“手机分期购买出来后,对方就直接拿走了,说分期的钱每月都会打给我。”15日当晚,小奥和室友每人得到了600元的“薪酬”。
在被骗的过程中,小奥表示自己已经意识到不对劲儿了,但因为已经操作了一整天,她并没有当场反悔。“当天晚上,对方跟我俩签了一个合同,就是说分期贷款出来的钱,以后对方帮着还,同时他们还以‘申季阳’的名头给我俩开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我问他为啥是5万,对方就说以后还得用我们贷款,所以多写了点,而且还按了手印。”
“因为没有经历过,当天我俩都是蒙的,回到寝室我俩就觉得不对劲儿了。”小奥说,她通过手机查询到,支付宝共转走了8500元,加上7000元的手机,她相当于贷款了1.55万元,而这部分钱根本没到自己的手里。“对方说帮我们还,如果一旦不还了,我们找不到人啊,那个房子肯定是租的,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第二天,小奥再次联系对方,但对方电话已经无人接听了。
7月16日,小奥到学校附近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民警表示小奥所遭遇的事情属于经济纠纷,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不予立案。
“加上利息,现在我需要还1.7万元,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对于自己的遭遇,小奥也希望通过自身经历提醒其他的大学生,不要轻易相信
网上兼职信息,更不要在对方的指挥下进行网上借贷。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介绍:凡年满十八岁的自然人,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与奥同学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欠条的主体是虚假的或者是无权代理,则行为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如公安机关仍然拒不立案的,奥同学等被害人有权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受理案件。